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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新版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8-1-31 15:20:11

关于启用新版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管理便利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84号)精神,从2018年起国家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管理将做出重要调整。具体内容有:


  (一)证书封面、规格、内容信息均作变化,加入防伪技术;


  (二)改革制作模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将有关考试管理机构最终确认的合格人员信息送交印制企业一次性完成制证,由有关考试管理机构具体发放。


  (三)逐步实现网络查询认证系统服务。


  (四)逐步推进电子证书等。


  为做好今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版证书将根据个人信息和电子照片一体印制,为保证证书准时印制、保证质量统一、规范,2017年度已全科通过可领取证书的考生(以下简称考生),须重新核对个人信息,并根据要求重新上传符合标准的照片,相关步骤为:考生登录中国注册税务师官网(www.cctaa.cn)进入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或直接登录网址(https://ksbm.ecctaa.com)进入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登录后进入“证书中心”,核对个人信息并上传照片。


  二、个人信息核对与上传照片截止时间为1月31日18:00。


  三、电子照片应符合规定要求:彩色,jpg格式,像素295*413,尺寸1寸证件照片(62.5px*87.5px),大小约10K,底色为白色。


  长发者应露出额头及两耳轮廓,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均为不合格照片,须重新上传。


  四、考生应高度重视信息核对和电子照片传送工作,树立全局观念,按要求完成核对,既对个人负责,也对其他考生负责,更要对全行业工作负责。如因个人信息不清,照片不合规、迟报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个人承担。

安徽皖资税务师事务所

本文由安徽皖资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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